卑詩兩法規保護殘障人士 可帶服務犬出入公共場所
根據卑詩省於2021年公布的《支持使用導盲犬和服務犬無障礙公共信息》的指引,需要導盲犬或服務犬的殘障人士受到《人權法》和《導盲犬和服務犬法》保護,依法有權可以帶着導盲犬或服務犬出入公共場所,並得到所需要的服務。
專家:糾紛多因雙方溝通不善
該指引提到,作為商家和服務提供者,有責任為使用導盲犬或服務犬的殘障人士提供便利,除非有顧慮,否則不應阻止或詢問他們。不過,與對待任何行為不當的人一樣,如果一個人或其導盲犬或服務犬具有破壞性,商家和服務提供者可以拒絕其進入或要求離開。
卑詩公益法律服務社團資訊官吉米言認為,通常情況下,很難想像一個殘障人士會被商家歧視或霸凌。不過,法律亦有灰色地帶,出現糾紛的,往往是某種不確定的情況,比如無法判斷是殘障人士或無法證明是服務犬。衝突多是因為雙方溝通不善所引起。
他指,《人權法》和《導盲犬和服務犬法》對這類糾紛均有管轄權,但前者優先於後者。在類似案例中,一方曾因狗隻沒有穿服務犬背心且沒有證件,提供的證詞也無法證明是同一隻狗而敗訴。他還指,解決這類糾紛的基礎是證據,商家應做好監控視頻的備案,如殘障人士認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則應建議去人權法庭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