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裔律師誤導警員罪脫 控方覆核被拒
【明報專訊】巴基斯坦裔律師3年前陪客戶到尖沙嘴警署錄取口供後,投訴於警署遭多名警員碰撞和指罵,警方稱該律師提供虛假資料,控告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他經審訊後罪脫。控方提出覆核聆訊,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裁判官溫紹明聽罷雙方陳辭,認為案中證據反映被告所言「可能是真的」,動搖控方案情,維持無罪裁決兼判被告獲訟費。
控方稱CCTV缺失難定事實 官:有責舉證
溫官去年11月裁定被告周祖樑(42歲)無罪。控方於覆核聆訊中爭議,溫官曾接納被告可能誇大其詞,不代表他有意誤導警方,但控方認為控罪正正要避免因為情緒激動、有偏見而作假證供的行為,加上被告於事發後9天才錄口供,當時他應該已冷靜下來。辯方則反駁,被告於事發後即時要求警方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及到醫院驗傷,質疑「若他在撒謊,他必定知道這樣會令他露餡」。
對於控方稱閉路電視片段缺失其中一秒,法庭難肯定警員曾在電梯內抓被告肩膀,溫官聽畢雙方陳辭後回應,控方有絕對舉證責任,法庭不能完全肯定該事件沒發生,也不能否定被告所言「可能是真的」,動搖控方指被告提供虛假資料的案情。
控方爭議傳譯員供辭 官:不曾依賴
溫官續稱,控方爭議在場傳譯員的供辭僅傳聞證供,惟法庭不曾依賴該證供,僅認為其證供與警員不一致,故未能信納警員的證供真確,他在重新考慮案中證據後,決定駁回覆核申請。
【案件編號:ESCC114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