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執業試放寬 港律師3年資歷可考
國務院前日(28日)宣布,將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試點計劃延長至2026年,並將報考律師的年資要求由5年降至3年。
律政司長林定國感謝中央重視香港法律界期望,相信將吸引更多香港法律執業者報考執業試,未來會改善大灣區執業安排,為國家培養更多具雙重執業資格的涉外法律人才。
國務院宣布新安排下月5日起實施。林定國表示,一直向內地相關部門爭取延長執業試期限及降低門檻,形容新安排是香港法律界的喜訊。他鼓勵年輕律師把握機會報考執業試,以廣闊視野裝備自己,在大灣區舞台發揮才能。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林新強歡迎放寬大灣區律師執業試安排,稱過去受制於報考年資,香港年輕律師未能受惠北上執業,預期更多年輕律師赴內地,有利兩地法律界發展。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相信更多香港律師在大灣區執業,有助區內及一帶一路經貿合作。
根據國家司法部資料,截至前日共357名港澳律師領取大灣區律師執業證。律政司與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及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計劃今年內舉辦「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司法實務培訓班」,律政司亦會繼續與兩個律師會保持溝通,了解業界對在大灣區執業的關注,並向中國內地機關反映。
明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