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情稱「六四」非禁忌 冀平衡國安言論自由
【明報專訊】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曾雨璇在內地法律學系畢業,來港修讀法律博士課程,被捕時就讀一年級,因被捕休學;又強調控方並非認為「六四事件就是一個禁忌,不可以再提」,而被告沒有煽動他人行動,行為與討論歷史事件、指出政府錯誤非常接近,冀法庭在言論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以免帶來寒蟬效應。
來港讀博士 被捕休學望從輕
辯方續指出,被告無政治背景,亦無案底,事前沒有參與以高志活為名的網站活動,只是透過網站取得直幡,無人事前指示她或與她合作。控方指被告的行為並非促進理性地討論歷史事件,而是將事件中「不好的一面指出,有挑動仇恨的效果」,辯方認為此反映被告行為與指出政府錯誤頗接近,罪責相對輕;加上巿民對六四有不同看法,被告煽動引致更嚴重行為的風險較低。
此外,辯方指案中不涉煽動暴力,案情相較煽惑他人參與反修例示威等案件為輕,在鬧巿展示直幡接觸到的群眾遠比網上發布言論為少,最終亦被警方阻止行動,望法庭從輕發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