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揚恐怖主義罪撤控 「感激」刺警男 4港大生認煽惑傷人
【明報專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2021年7月通過「感激」七一刺警案疑犯梁健輝「為港犧牲」議案,4名出席會議學生被控《港區國安法》宣揚恐怖主義罪。案件昨於區域法院開審,4人審前否認控罪,但承認交替的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案情顯示張敬生主持會議和帶領默哀,並由郭永皓動議議案,杜林丞亨和議;4人分別發言,包括形容梁為「烈士」、所做的事彰顯「人性最好的一面」等。法官謝沈智慧將案押後至本周四求情,眾人續准保釋。
准保釋 周四求情
4名被告張敬生(21歲)、郭永皓(22歲)、杜林丞亨(22歲)及容頌禧(21歲)案發時為港大一至三年級生,分別為學生會評議會主席、學生會幹事會會長、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及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基於4人承認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控方撤銷宣揚恐怖主義罪檢控,獲法庭批准。
案情稱,男子梁健輝2021年7月1日在銅鑼灣Sogo外刺傷警員,其後自戕而亡,政府定性為「孤狼式恐襲」。張敬生7月7日召開第三次緊急會議,議程包括討論梁健輝的逝世,過程被校園電視Campus TV拍攝,並實時直播,包括4名被告在內約30人出席,張帶領出席者起立默哀,稱梁「光榮地犧牲」,向梁親友致以深切慰問。
形容「烈士」「人性最好一面」
郭永皓形容梁健輝逝世可比擬2019年6月於金鐘太古廣場墮斃的梁凌杰,描述他為「烈士」,動議哀悼他並將此載入港大歷史,杜林丞亨和議。容頌禧提到,事件發生於令人「絕望」的一年,邀請與會者就議案表達意見,議案最終在30票贊成、0票反對、2票棄權下通過。其後杜林再補充,每名港人和學生都應銘記「真相」和盡量做可做的事,容則稱中共政權才是真正的恐怖分子,那些被稱為「恐怖分子」的人實際上會成為英雄,梁健輝做的事彰顯「人性最好的一面」。
政府譴責後 撤回議案辭職
政府其後公開譴責議案,郭永皓7月9日凌晨召開記者會致歉,稱學生會無意鼓勵違法行為,撤回議案,有份出席上述會議成員會辭職。學生會7月10日召開第四次緊急會議,除張外其餘3名被告均缺席,會上通過撤銷議案及郭永皓辭任幹事會會長的議案,郭在信中形容這趟旅程非凡,惜抱有遺憾。
警方7月16日到港大蒐證,8月18日拘捕4名被告。張承認他負責召開會議和撰寫議程,並帶領眾人默哀,他決定將梁健輝的議程加入原先議程是因同意事件重大且值得討論,惟對於動議一事,他已忘記其餘3名被告說了什麼。張又稱,他因要保持中立故不會阻止與會者發言,但過往曾阻止有關「國家統一」的討論,他承認處理上不夠敏感,對此十分後悔。
首案「宣揚恐怖主義」拘捕
翻查資料,本案是警方首次以國安法第27條宣揚恐怖主義罪採取拘捕行動,此罪情節嚴重者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則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據法例,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的最高刑罰與「有意圖而傷人罪」相同,若在區院審理最高可囚7年。
【案件編號: DCCC 9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