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施限水令至今 溫市發近500告票 罰款逾16萬
【明報專訊】大溫地區包括溫哥華市在內,自今年5月1日起實施限水令,並已升至第二級,而實施首約4個月,溫市對違規者發出罰款逾16萬元的告票。
由5月1日至8月27日期間,溫哥華市府發出496張罰款告票,另發出732次警告。
據CTV報道,市府解釋被附例執法人員目擊到在禁止草地灑水時段淋灑的住戶便收罰款告票。當發現曾淋灑的[象,例如濕的草地和行人路有水[等,基於並非附例執法人員目擊,或者證據不足時,便會發出警告。
第一級限水令限制住戶只可在指定日及時段淋灑草地,但大溫區於8月4日將限水令升至第二級,即完全禁止淋灑草地。
上述近500張罰單中的344張,是第二級限水令生效前發出,每張罰款金額為250元,餘下152張告票是在第二級生效後發出,每張罰額500元。罰款總金額約16.2萬元。
大溫都會局水務部門的政策規劃及分析總監帕金森(Linda Parkinson)表示,區內水庫現約有56%滿,但要捱到下一次雨季來臨,而9月及10月份的預測卻料天氣旱燥。
今年5月至7月上半個月的用水量均較去年高,高峰一度達每日用15億公升水,有指原因與較炎熱和旱燥的天氣有關。在較涼的天氣下,用水量可下降至每日12億公升。
現有限水令最少生效至下月15日,但都會區指有可能延期。帕金森指,若得到公眾和執法人員的支持,加上教育,每日用水量較少又可維持,限水令便不需再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