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局前處長判囚10年 聲請再審遭駁回
[2023.09.03] 發表
【明報專訊】台北市捷運局前處長高嘉濃早前因涉美河市開發弊案,判刑10年定讞並入獄。他其後提出聲請再審不果於是再抗告,日前遭最高法院駁回。
案情指,台北市政府與日勝生公司2006年聯合開發美河市建案,高嘉濃為使日勝生公司獲取不法利益,濫用權限。他事後依圖利等罪遭判刑,褫奪公權6年。
最高法院裁定指出,高嘉濃提出的監察院資料等事證,均是原審判決確定前已成立,經勾稽原審判決證據與監察院資料,不具備新穎性,仍不足以動搖原審判決認定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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