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後明年4月推 稱近期才悉業界人手問題 謝展寰:垃圾徵費不會再延
【明報專訊】垃圾徵費延至明年4月1日實施,當局表示考慮到年底至明年農曆新年期間垃圾量大增,以及清潔服務業人手緊絀。多名立法會議員昨在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表示對延期感失望,選委界陳沛良稱,政策由立法至今有28個月準備期,不滿當局以「清潔工要回鄉、過年垃圾特別多」作延期原因,質疑政府事前有否向業界做足調查及諮詢。環境局長謝展寰強調當局一直有與業界溝通,惟前期多集中技術細節,近期才獲反映人手問題,當局盼政策推行效果好才延遲,形容屬困難決定,將爭取10月立法會復會後刊憲相關附屬法例,承諾「一定唔會再延遲」。
議員質疑有否充分諮詢業界
謝:前期多集中技術細節
選委界陳紹雄則關注實施後的執法工作,質疑立法會剛通過亂拋垃圾定額罰款調高至3000元,但垃圾徵費政策下,無用指定垃圾袋棄置垃圾定額罰款卻是1500元,質疑若有市民用非指定膠袋在街上扔垃圾,執法時會否引起尷尬。謝展寰回應稱,市民若在屋h垃圾回收點沒用指定膠袋棄置廢物,會被罰款1500元,如胡亂在街頭、後巷等棄置廢物,則不論有否用指定膠袋均被視為亂拋垃圾,會被罰款3000元,認為目前執法界線清晰。
適應期或倍增至一年
議員質疑政府決心
另政府早前亦稱,實施初期會視乎市民習慣,考慮將原定6個月適應期延長至一年,適應期內會向公屋、三無大廈及鄉郊村屋共約105萬個住戶,每月每戶免費派發20個容量15公升指定垃圾袋。陳紹雄問政府如延長適應期,會否令市民覺得當局沒信心可改變市民習慣。環保署長徐浩光稱,當局認為半年適應期已足夠,也不願延長,惟局方巡查三無大廈執法,接觸年長居民有一定困難,未來會利用「綠展隊」及關愛隊加強宣傳和接觸市民,最終須否延長視乎社會反應而定。
徐又稱,會探討在公共運輸交匯處、康文署場地、街市、公屋、地鐵站設立指定垃圾袋自動售賣機;目前已有2000間店舖和11個網上平台表示有興趣銷售指定垃圾袋,局方亦會要求物管公司售賣,形容計劃中的銷售網絡對市民已很方便。
廢物量作KPI 風險為本執法
謝展寰又說,推行垃圾徵費時會密切監察廢物量,作為量度政策是否有效的績效指標(KPI),局方會以風險為本執法,多宣傳教育,培養市民減廢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