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警查沙中線串騙 已報律政司 政府:改控罪為入罪正研上訴 潘焯鴻批未交代剪鋼筋案
【明報專訊】港鐵沙中線工程2018年被揭剪短鋼筋等連串問題,至今逾5年,屋宇署僅就整個項目的製冷機房偏離批准圖則票控總承建商禮頓,控方前日開審亦更改控罪,最終禮頓認罪判罰4萬元,引起外界質疑當局未認真追究禮頓及港鐵。政府昨於6小時內三度出稿回應,強調當局高度重視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警方將繼續刑事調查;又解釋修改控罪「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而屋宇署及律政司正研究判刑,「考慮應否就判決結果上訴」。另消息稱,警方一直依循「串謀詐騙」罪蒐證;警方上月初已提交調查報告予律政司,並等候進一步指示,不排除日後有拘捕行動。
政府就沙中線項目中一個製冷機房內的鋼筋混凝土底板工程票控禮頓,控方前日獲批修改控罪,最終禮頓認罪罰款4萬元,而項目中更嚴重事故包括涉剪短鋼筋、螺絲帽沒妥善安裝等問題,至今未見有檢控。
6小時3出稿 表明警續查
政府昨三度發新聞稿回應坊間質疑,先在上午11時14分發稿稱,執法部門正繼續就沙中線質量事件刑事調查,現階段不評論。至下午3時57分再發稿,不點名批評當年揭發事件者、「中科監察」主席潘焯鴻及實政圓桌立法會議員田北辰昨早於商台評論案件時的言論「無中生有」、「居心叵測」(見另稿);亦具體表明「警方正繼續就沙中線工程質量事件進行刑事調查」。翻查資料,2019年2月警方曾稱接獲一宗由有關部門轉介、涉及紅磡站月台工程的案件,當時列「求警調查」,由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
稱兩控罪最高罰則同 無變輕
至下午5時10分屋宇署發稿解釋修改控罪原因,稱2020年5月據調查結果及經徵詢律政司意見,決定以《建築物條例》第40(2A)(a)(ii)條(即涉及不當使用建築物料)控告禮頓,惟檢控過程中律政司經考慮案情及相關證據後,「為爭取最大機會成功入罪」,決定於本月改控第40(2A)(b)條(即涉及偏離批准圖則)。署方強調,有關案情及針對的事實基礎並無改變,又說兩項罪行最高刑罰均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3年,不存在修訂後控罪較原有控罪為輕。
潘:改罪沒法討論細節 低估事態
潘焯鴻昨向本報稱,政府昨接連出稿回應稱有繼續調查,但始終沒公布5年來調查進度,其中重點的剪鋼筋事件一直沒交代,做法仍「不可接受」。他又重申,正因控方修改控罪,才令法庭沒法從物料等細節討論案件,令整體案件嚴重程度也被低估,最終判刑才較低,又稱即使上訴成功改罰最高100萬元,「上訴費用或已超過100萬元」,質疑當局當初考慮不周,致事後需浪費公帑及時間。
田北辰函立會小組促討論
田北辰向本報稱,感謝政府回應他提出需上訴的意見,惟更盼當局繼續就沙中線工程提控其他罪行。對於消息稱警方已就沙中線涉「串謀詐騙」罪行向律政司提交調查報告,他相信相關罪行會控告個別人物而非公司,最高可判監14年,盼當局今次會針對剪短鋼筋事宜提控。田又稱已去信立法會鐵路事宜小組委員會,要求盡快討論沙中線事件。
曾任港鐵工程師的立法會議員張欣宇稱,沙中線紅磡站已運作一年,相信最重要的現場蒐證早已完成,「要掌握屪瓴痝ㄣx握晒」,當局有責任盡快就剪短鋼筋事件追究責任以釋公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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