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杯葛立選帖文 康文署助理緩刑
【明報專訊】48歲康文署辦公室助理涉在2021年立法會選舉期間,將葵青前區議員郭子健煽惑他人不投票的帖文分享至9個Facebook群組,她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9項「在選舉期間內作出藉公開活動煽惑另一人不投票的非法行為」罪。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判刑稱,被告行為影響選舉公平,誘使他人令選舉不能有序進行,考慮被告一時愚昧分享帖文及其個人情G,判監兩個月緩刑兩年。
案情指出,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期為10月30日至12月19日,廉署10月30日的新聞稿稱任何人煽惑不投票即屬違法。被告11月10日下午2時50分分享前區議員郭子健的facebook帖文至9個群組,蚕]民「杯葛抵制」立法會選舉以作政治抵抗。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承認以其帳戶分享帖文至該些群組。
辯方求情稱,被告黃佩君(圖)不了解政治,只純粹喜愛分享,才會轉發帖文至社交群組,又稱她智力較一般程度低,未能清楚了解帖文內容,並非故意干擾選舉程序。
【案件編號:ESCC 92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