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破產後居獨立屋花園 邱德根女兒稱獲授權打理
【明報專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2020年被高院頒令破產後,其名下公司及位於西貢清水灣的獨立屋交由信託人接管。該信託公司指邱美琪遷出後,繼續佔用一幅包圍獨立屋、佔地約1070平方米的花園,養狗逾10隻,早前入稟高院要求清空及交還花園。案件昨於高院聆訊,邱美琪一方稱,獲授權代為照顧花園內的狗和植物。法官聽畢陳辭後,下令擇日頒布書面判辭。
原告指斷電後被告自設發電機
原告Marspan Limited,被告為邱美琪、任何佔用該西貢清水灣岩頭沙一幅土地者及Tan Wai Kee(邱美琪前夫)。
原告早在昨日聆訊前,向法庭申請並獲批臨時禁制令,禁止被告在花園內築起任何違規建築物。該次判辭披露部分細節,指邱美琪自2022年7月被逐出獨立屋後,與不明人士繼續佔用花園;原告稱是獨立屋的合法持有人及花園的租賃人,該花園於1998年2月4日向政府以短期租約租借,租約訂明土地只可作私人花園、儲物室及廚房用途。
原告昨陳辭稱花園有人居住,並讀出獨立屋保安的站崗紀錄稱,去年12月23日「女士(原告指是邱美琪)帶9隻狗外出,餘下兩隻同賓仔(外傭)鰜リ滿v,翌日記錄「女士昨晚回閘後再沒有外出」等。
原告又指獨立屋與花園共用電力,原告發現有人用電後,遂懷疑有人居於花園,當日截斷獨立屋供電後,邱美琪卻在一天內設置柴油發電機。原告要求法庭頒令花園只可以符合租約用途,即被告不得在花園內居住,須撤走狗隻,並要求清空及交還花園予原告。
稱前夫持原告股份
受託照顧逾10隻狗
被告一方則指Tan Wai Kee持有Marspan Limited部分股權,他有權進入該花園,並已授權邱美琪代為看管花園,被告從沒有獨佔花園,原告可隨時使用。被告又指該些狗已在花園生活逾10年,如清空花園交回原告,不能確保原告能否盡責照顧。
翻查資料,邱美琪因未能償還約3900萬元欠款,2018年遭呈請人申請其破產。她曾提出和解方案,即叫價1.7億元出售自住清水灣物業套現,最終物業仍未賣出,法庭已頒令邱美琪破產。
【案件編號:HCMP 96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