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暫緩限用墮胎藥
美國最高法院上周五(21日)在沒有交代理由下,批准司法部和藥廠丹科實驗室要求,暫緩執行下級法院限制使用主要墮胎藥「米非司酮」的裁決,意味民眾暫時可繼續使用。這被視為拜登政府捍衛墮胎權的初步勝利。
得州聯邦地區法院法官4月7日以米非司酮(Mifepristone)副作用未經充分驗證為由,推翻食品及藥物管理局(FDA)2000年的安全使用審批。當天華盛頓州聯邦法官卻裁定米非司酮安全有效,維持在美國17州和首都流通。司法部和丹科實驗室(Danco Laboratories LLC,下稱丹科)之後向第五巡迴上訴法院提出上訴,要求仲裁兩個截然不同的聯邦法院裁決,以及暫緩執行得州裁決。第五巡迴上訴法院4月12日局部批准暫緩執行得州裁決,但回復2016年前的嚴格限制使用米非司酮,又撤銷2019年相關仿製藥許可。這些限制原定4月22日零時生效。司法部和丹科緊急入稟最高法院要求暫緩執行,指出該項裁決會造成監管混亂。上訴案定於5月17日開審,敗訴一方可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訴。
最高法院上周五晚批准於拜登政府與丹科上訴期間,暫緩執行第五巡迴上訴法院裁決。儘管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保守派的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與阿利托(Samuel Alito)不同意此裁決,後者認為拜登政府和藥廠未能證明它們可能遭受不可彌補損失。總統拜登歡迎裁決,稱得州法院裁決損害FDA衡量藥物權威,危害婦女健康。
這是繼美國最高法院去年6月推翻被視為保障女性墮胎權「羅訴韋德案」裁決後,又一矚目墮胎權官司。米非司酮是美國現行最通用墮胎藥,FDA與美國醫學會等權威組織皆指此藥安全有效,嚴重個案不足1%。不過,反墮胎人士質疑FDA隱瞞了該藥損害婦女健康的問題,主張禁用或嚴格規管使用。
(法新社/路透社/彭博社/B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