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寶馬車撞人案 司機一審判死刑
[2023.04.19] 發表
廣東廣州中級法院昨宣判,天河「1.11」駕車撞人案被告司機溫慶運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名成立,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法院指出,2023年1月11日傍晚5時許,溫慶運為發洩情緒,在天河區故意駕車撞人和道路設施,造成多人傷亡及財產損失,犯罪手段殘忍,犯罪後果嚴重,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22歲揭陽人溫慶運當天在天河路、體育東路、天河南二路一帶連番加速撞擊行人,事件造成5死13傷。(綜合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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