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對警起底帖」翌日刪 女生認責緩刑
【明報專訊】20歲女學生於2020年9月在Telegram轉載一名警員的「起底」資料,翌日刪帖,其後律政司以違反警員「起底」禁制令為由,展開民事控告藐視法庭程序。女學生早前承認法律責任,高院昨日判處監禁21日、緩刑1年,並須向律政司賠償3萬元訟費,書面判辭擇日頒布。
律政司索16萬訟費 官判賠3萬
被告葉倩敏於2020年9月7日違反禁制令。控方案情指稱,被告在Telegram轉載一名警員的「起底」資料,附上文字「記得唔好同人講」及一個「無辜」表情符號。
被告昨日無律師代表,她早前無依時向法庭存檔求情及訟費命令方面的誓章,本想申請押後昨日的求情聆訊,被法官高浩文拒絕。律政司一方表示,被告利用網絡廣傳涉案信息為加刑因素,導致事主需要更改其社交平台用戶名稱,但同時指出,被告很快移除帖文、初犯及承認罪責可視為求情因素。
被告求情時稱,自己因一時衝動及無知下犯案,對事件感後悔,承諾不會重犯。她每月兼職工作收入5000元,今年7月才畢業,其家庭需領綜援,面對律政司要求賠償16萬元訟費,冀法庭酌情下調。
【案件編號:HCMP 53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