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費爭執殺弟案 母:兄溫順弟乏關懷
【明報專訊】年介六旬的兄弟疑因攤分水電費而起爭拗,兄長涉用生果刀捅死胞弟一案,昨在高院續審。控方庭上讀出兩兄弟母親的供辭,她指事主的兩名兒子於多年前已申請入住葵涌區一公屋單位,但事主堅持不搬走,以防被人「霸屋」。她形容被告脾氣溫順,侍奉母親,相反事主對她欠缺關懷,回家後躲進睡房內,漠視母親的狀G。
指事主憂「霸屋」拒搬走
被告卜水強(現年65歲)被控於2019年9月25日,在香港謀殺事主卜偉根(死時60歲)。
根據兩兄弟母親、姚劉敬(案發時88歲)口供,她丈夫於1960年代從內地偷渡來港,1979年購入涉案旺角唐樓單位,其後她移居香港。她不記得被告與事主何時來港定居,但被告是晚於事主來港。
姚供辭指案發當晚,被告質問事主為何他房間無電力供應,事主回答無付錢就無電,被告斥以往事主一家居於旺角住宅時,他都負擔一半水電費用。姚對於被告入獄感到心碎,又指不關心事主狀G,因為對此無能為力。
被告妻子黃偉岸(案發時40歲)的口供稱,2019年3月起,她與被告、事主及家婆同住,她記憶中被告與事主就攤分水電費共有3次爭拗。其中一次,事主不滿平均攤分水電費,被告斥事主「無人性」連母親都要計。
事主妻子卜映華供稱,被告及事主關係一般,案發時她身處其葵涌住宅,接到事主致電吩咐她「得閒交埋水電費」,當時事主語氣平靜,沒有聽到有人爭吵。
辯:事主妻口供不一 瞞錢銀爭執
惟辯方質疑卜隱瞞事實,因為她庭上作供與先前口供有出入,包括口供指「兩人近年就錢銀有爭執」、「背景有被告及事主的爭吵聲」,卜則稱庭上所說都是事實。卜另指她家公有立遺囑,事主擁有涉案單位的部分業權,故他搬走與否屬個人選擇,否認事主因怕被人霸佔房間才不願搬走。
【案件編號:HCCC 11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