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感戴騎劫與會者意見 指戴沒聽功能組別意見成盲點
【明報專訊】民主派初選案昨日進入第26日審訊,控方證人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談及新界東協調會議。法官關注戴耀廷曾撰文提倡以立法會過半議席的否決權作為憲制武器,但協調會議上又迎合各方對此的分歧,區形容戴的矛盾反映他「有盲點」。雖然新界東有參選人反對否決權,但戴發送的文件列明「會運用」否決權,區在庭上稱此時才發現字句少了原有「積極」兩字,與他的印象不符。被問及是否認為戴耀廷「hijack(騎劫)」與會者的反對意見,區說「有這種感覺」,並批評戴無尊重與會者。
「會運用」否決權受質疑
代表人民力量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盤問下,區諾軒供稱沒有就初選諮詢陳志全,亦確認陳沒有出席新界東協調會議,只派代表到場。區憶述在2020年5月會議上出現爭辯,鄒家成建議以「會運用」否決權作為初選條款,社民連陳寶瑩和區均提出質疑;區當時認為不能勉強別人否決財政預算案,初選難免包括功能組別參選人,他們要顧及業界利益,戴耀廷當時有回應與會者。
法官陳慶偉總結時稱,戴嘗試迎合與會者就否決權的分歧,有違他同年3月撰寫〈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文章,而文章更只提及立法會「唯一」權力,即財政否決權。區表示,戴當時「無諗得咁嚴密」,戴的動機是想說服不同人,並形容戴的矛盾反映他「有盲點」,質疑戴有否認真聆聽功能組別參選人的需要,而區自己之所以不勉強他人否決財案,是因為他有接觸這些人,而戴耀廷的盲點在於沒聆聽他們的意見。
雖然新界東會議有人反對運用否決權,但馬維騉其後展示戴耀廷於同年6月發送的新界東協調文件,條款包括「會運用」權力否決財案。區重申他曾閱覽相關文件,但依他的印象及其早前證供,都是指新界東採用「會積極運用」字眼。他說剛剛才見到「會運用」字眼,又說沒開啟過這份文件。
稱戴游說「會積極運用」否決權
文件顯示「會運用」
區憶述,戴曾游說各方採納「會積極運用」否決權,即「可以用,可以不用」,視乎政府有否聽從民意。不過,上述文件沒有「積極」兩字,馬問是否無視相反意見,區同意。馬再追問,區是否認為戴耀廷騎劫與會者的反對意見,區稱「確實有這種感覺」。區解釋自己無理由同意用「會運用」字眼,再者認為戴並無尊重會議不同聲音。被問到「會」字有沒有「可能」的含義,區強調「會就係會」。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