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摩師被判性侵罪成 上訴推翻1罪名發還重審
【明報專訊】素里一名男按摩師對3項性侵女客戶的定罪提出上訴,其中一項獲成功推翻,案件發還法庭重審。
涉事按摩師李榮賢(Rong Xian Li,譯音)於2017年在素里一家按摩店工作,根據法庭文件顯示,在2018年,他被皇家騎警公開警告並徵求公眾線索,3人在看到有關信息後報警。
案件於2020年在法庭開審,不設陪審團,李氏選擇親自答辯,法官最後裁定李氏3項控罪成立,被告不服上訴,卑詩上訴法院上周作出裁決。
判詞稱,每位原告異口同聲說,李氏在按摩過程中觸摸、按摩或擠壓她們的乳房,她們並不同意這樣做,而除了該3名原告親口指控外,檢察官也呈交資料佐證,3名原告人在事發當天曾到涉事按摩店,而李氏當時正在工作,但李氏稱,他從未見過該3名女子,也從未為她們提供按摩服務,更直斥3人撒謊。原審法官認為,該等原告的供詞可信而且可靠,至於被告直接否認為任何原告提供按摩服務,加上他堅稱其他所有證人都撒謊並試圖陷害他,此舉令人難以置信,而且跟呈堂證據不一致。
判詞指,在其中兩宗案件,諸如預約日誌等業務紀錄顯示,受害人跟李氏預約按摩,因此證據成立,而在另一宗案件中,女事主通過銀行付款紀錄來證明其預約日期,但上訴法院認為,該等紀錄不能作為證據,因此推翻原審裁決,案件發還法庭重審。
至於李氏另兩項定罪的上訴則被駁回,原因是沒有法律依據去撤消有關控罪。
卑詩檢控服務署發言人通過電郵發表聲明說,李氏因每項性侵罪被判監6個月,同期執行。
卑詩省按摩治療師學院(College of Massage Therapists of British Columbia)發言人證實,李氏並非該學院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