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冒業主名義變賣房屋 假證件姓氏串錯也「過關」 銀行多倫多地產局律師全沒察覺
【明報專訊】多倫多一對夫婦被人假冒身分,將其在怡陶碧谷的物業賣了,而騙徒所用的假身分證,連真業主的姓氏也串錯了,但銀行、多倫多地產局和律師都沒看出來。
多倫多市的Derrick和Stephanie夫婦4年前要去海外工作,將怡陶碧谷的房屋連家俬出租,補貼開支之餘,也預備日後再搬回來住。結果被租客假冒他們的業主身分,將屋賣了。
事情能揭發,是因為去年Stephanie在網上支付按揭貸款時發現,自己的帳戶消失了。與銀行溝通後知道,自己的按揭貸款已經取消。他們的物業管理公司亦發現,房子內住了一個陌生人,而且這個陌生人擁有該屋業權。
Stephanie說:「按揭貸款取消﹐我就知道出了問題,但我們還未知問題的嚴重程度。」
她丈夫Derrick表示:「賣房需要提供的所有文件,在賣房的時候竟然沒有人檢查這些文件是否相符,你還能相信這些機構會保護你﹖騙徒是會不擇手段,盡快將物業低價脫手後逃去。」
他們兩夫婦覺得最駭人的是,當騙子假冒他們身分時,所用的假身分證明文件﹐連姓氏都串錯﹐但銀行、多倫多地產局、律師這麼多人竟都沒有發現問題。
雖然他們買了產權保險,可獲得賠償與取回房子被賣的錢,但Derrick說:「由於騙徒為了盡快出手,物業往往會以低於市價賣出,你拿回的錢是物業的賣價而不是房子的市價。」
經歷此事後,Stephanie說:「我們需要更嚴厲的法律,我們需要(政府)保護公民﹐免受這種日益猖獗的犯罪的影響。」
面對住這類案件的不斷發生,安省公共和商業服務交付廳(Ministry of Public and Business Service Delivery)的發言人表示,更新《房地產和商業經紀法》中房地產經紀人道德準則,將於4月1日生效,該準則將包括一個與欺詐有關的具體條款。但這個條款,除要求「經紀人盡最大努力確保銷售過程中的陳述是準確的」外,並沒有提到加強身分驗證要求對現行的做法作出任何變化,以防止假冒身分的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