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渣士合併Shaw 法院駁回競爭局上訴
【明報專訊】聯邦上訴法院經審理後,決定駁回加拿大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就電訊商羅渣士(Rogers)跟Shaw交易的上訴。上訴法院指,競爭局提出的論點,未能達到推翻競爭仲裁庭(Competition Tribunal)批准有關交易的裁決所需的門檻。
該仲裁庭早前在一宗關鍵的反壟斷案件中裁定羅渣士通訊公司(Rogers Communications)和Shaw Communications Inc.勝訴,批准該兩大電訊公司合併。競爭局則指,仲裁庭在評估有關合併協議時犯了4個重要法律錯誤。
上訴法院表示,該仲裁庭已清楚表明,該兩家電訊公司合併不會大幅減少競爭,即使採用競爭局提出的方法,有關裁決也不會改變。
羅渣士跟Shaw的合併協議於2021年3月曝光,前者希望按計劃於下周二之前完成有關交易,但交易仍需獲得聯邦創新、科學及工業部審批。聯邦工業部長商鵬飛在除夕日發表聲明稱,他將仔細審查有關裁決。
競爭仲裁庭經過歷時4個多星期的聽證會後,於上月30日批准有關合併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