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案表證成立 認涉案17文章審批15篇 鍾沛權:刊不刊我決定 須不扭曲事實
【明報專訊】「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時任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其所屬母公司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域法院進入第16天審訊。庭上播放鍾沛權與警方的錄影會面片段,鍾承認知悉涉案文章內容,而身為總編輯有最終決策權,「我負責決定出唔出」,判斷準則是「事實不可以扭曲」及不違法,否則不會發布該文章。控方呈畢證供,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定表證成立,辯方表示需時與被告商討,審訊押後今續。
辭任後誰批與作者關係 「無狫縑v
鍾沛權2021年12月29日被捕後,由警方國安處偵緝警員陳漢橋(音譯)於下午1時許進行共兩次各長一個半小時的警誡錄影會面。庭上播放會面片段中,鍾沛權承認由2014年底至2021年10月底擔任立場新聞總編輯,負責決定立場發布的所有文章或影片內容,一般他會提出一些議題,由同事採訪及撰稿,「我負責決定出唔出」,文章未經他審批不得發布,亦無其他人擔當此決策角色。
警員向鍾沛權展示多篇立場文章,包括控方後來用作檢控基礎的17篇涉嫌煽動文章,即泛民35+初選候選人的專訪、資深傳媒人區家麟的博客文章等,並詢問文章作者是誰、與立場新聞有何關係、立場有否支付稿費、是否有其他人與鍾商量或指示文章內容等,鍾均回答「我無狫縑v,但知悉文章要表達什麼,並承認審批其中15篇文章。至於在他辭任總編後發布的中大衝突兩周年專題及鄒幸彤獲頒「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兩篇報道由誰審批,他表示「我無狫縑v。
警方續向鍾沛權指出文章的作者身分,並詢問他與作者或受訪者有何關係,他表示與其中一名作者陳沛敏是夫妻,而被問到與受訪者何桂藍,作者楊天帥、盧斯達、林彥邦有什麼關係,鍾回答「無狫縑v;區家麟、羅冠聰等其餘作者則與他「無關係」。
被問到辭任總編輯後有否參與立場新聞運作,鍾沛權要求休息及與律師商討,警方遂暫停會面,下午3時許繼續。警方續詢問鍾在離任後有否參與立場任何工作,鍾回答「我無狫縑v。
辯:其他文章非檢控基礎毋須考慮
官:我有權考慮
另外,錄影會面亦有展示警方曾擷取但控方最終無取用的其他文章,包括「智慧監獄」相關報道,控方認為庭上毋須播出片段。辯方主張其他文章並非檢控基礎,法庭不得考慮,郭官則認為他有權考慮所有立場文章。
【案件編號:DCCC 265/22】
明報記者
(立場新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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