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二示威 青年腳踢清路障漢認暴動
【明報專訊】2020年大年初二,大批示威者響應網上號召到旺角參與紀念「魚蛋革命」4周年活動,其後演變成衝突,發生多宗「私了」及襲擊途人事件。一名中六男生涉用腳踩踢一名企圖移開路障的中年漢,事主頭部事後需縫7針。男生昨日承認各一項暴動及傷人罪,還押至本月19日判刑。案情顯示,男生被捕後在警誡下稱「我見個光頭佬講玹搹瞗A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
案發時18歲的中六生被告馬俊棋(現年21歲),承認於2020年1月26至27日,在旺角砵蘭街與山東街交界參與暴動,同月27日非法及惡意傷害X。他另一項非法禁錮罪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辯方求情時提到被告患自閉症,並呈上被告自己、其父親、學校社工及中學訓導老師撰寫的求情信。
「光頭佬咁串,咪幫手踢佢」
案情指出,前年年初二晚上9時半起,大量示威者聚集在朗豪坊一帶,並演變成暴動,至少兩名途人被黑衣人拳打腳踢或以長竹襲擊;警方一度舉旗警告及施放催淚彈驅趕示威者,砵蘭街與山東街一帶交通癱瘓,長竹、木條、發泡膠箱散落一地,有人燃燒雜物縱火等。
稱見事主推記者急救員
晚上約11時,包括被告在內的15名示威者佔據砵蘭街外行車路。凌晨1時左右,46歲的光頭事主X獨自一人行經山東街,踢開阻塞道路的發泡膠箱,令在場示威者不滿,有人以雜物扔向X,將X推倒在餐廳大閘對出路上,對他拳打腳踢。
X掙扎後站起來,一名黑衣人以手機近距離拍攝X,X用手撥開電話,隨即再被附近一班黑衣人包圍;X被「叉頸」毆打,再次倒地。其間被告用腳踐踏及踢向已倒地的X共4次,另有一人以玻璃樽重擊X頭部。X頭部需縫7針、右眉有4厘米撕裂傷,臉部留有疤痕,4天無法工作。
被告在錄影會面稱,腳踢X因見到X推記者及急救員,「不可原諒」。
【案件編號:DCCC 668/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