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爾梨泰院慘劇 法院批准拘2前警務人員
韓國首爾梨泰院造成158人罹難的人踩人事故,法院批准逮捕兩名前警務人員。
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在逮捕必要性審查中認定,前龍山警察署長李林宰和前龍山警察署112警情室室長宋丙周,有相當大的犯罪嫌疑,且有毀滅證據之虞,經綜合考慮各項證據後,決定簽發逮捕證。
地方法院認定,李林宰涉嫌在事故前後預防不力、處置不當,涉嫌犯工作過失致人死傷罪。李林宰聲稱當晚接獲首宗報案後5分鐘已到場,但被揭發實情是約50分鐘後才到達,涉嫌犯偽造文書罪。宋丙周不顧民眾多次舉報,沒有採取適當的安全措施,同樣涉嫌觸犯業務過失致死罪。
韓國警察特別搜查本部月初以業務過失致死罪提請逮捕兩人,但法院沒有批准。
事發10月29日,韓國梨泰院發生嚴重人踩人事故,造成158死,近200人受傷。事前警方曾收到多次報告投訴,要求控制該區人流;事故發生後有警方高層被發現不合理地在路上浪費大量時間,未有快速趕往現場。(綜合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