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拒立場案終止聆訊 指辯方未證「遲交資料致審訊不公」 開審後警擷 英分社主任截圖准呈堂
【明報專訊】「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域法院進入第9天審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認為,辯方未能證明控方延遲或無法披露部分材料,會導致審訊不公或濫用法庭程序,拒絕辯方的永久終止聆訊申請;各被告須繼續受審,控方呈遞於本月8日擷取的19個facebook用戶楊天帥的頁面截圖作新證物,指楊在案發期間受僱於「立場」,報稱曾任職英國分社主任;辯方指控方做法「不能夠接受」。郭官認為證物與案相關,批准呈堂。審訊今續。
控方早前在第5天審訊才翻出557篇「立場新聞」網站的文章並無交予案件主管,引發辯方申請永久終止聆訊。法官郭偉健昨日拒絕申請,稱詳細理由會在裁決時補充。
控:可顯示英分社運作 屬爭議議題
辯:不能接受 9月官已令交所有證據
審訊其後繼續,控方傳召負責截圖的警方國安處警員曾學綸。他供稱,今年12月8日,按上級指示擷取19個facebook用戶楊天帥的頁面。控方解釋,楊天帥在案發期間受僱於「立場新聞」,是涉案的何桂藍專訪文章的作者,並代表「立場」運作英國分社,帖文可顯示英國分社的運作情G,亦是雙方爭議議題之一。
辯方隨即說,對控方在此階段再呈新證物「非常詫異」,強調控方一早知道楊天帥是涉案文章的作者,亦掌握英國分社運作情G;案件今年9月審前覆核時,法官已指示控方提交所有證據,控方「唔可以諗諗鴾S畀(證據)我]」,否則對辯方不公,亦不尊重法官的指示。郭官考慮後認為新證物與「立場」英國分社有關,對審訊議題有幫助,若辯方需時研究,可給予時間,批准新證物呈堂。
楊天帥fb曾發記者招聘停運公告離任標示
控方繼續荋蕪М讀出該批截圖,包括楊天帥報稱曾任職「立場」英國分社主任及特派記者,並在2020年12月發帖招聘駐英記者;該帳戶亦在去年12月29日發布立場的停運公告,及於今年3月,標示他已離任立場新聞。曾氏在盤問下確認,停運公告及離任事宜均在兩名被告鍾沛權及林紹桐被捕後發布,但認為兩人仍有可能指示他人聯絡楊天帥發帖。
另外,曾學綸負責在去年11月保存「立場」不同社交媒體截圖,控方邀請曾氏讀出帖文的部分留言。辯方稱,早前已表明辯方無法控制他人留言,且內容涉正反意見,包括斥責民主派、讚揚中國共產黨者,認為留言屬傳聞證供及無證案價值。
專訪梁頌恆帖 警認留言有正有反
控方續荋蕪М讀出包括正反意見的留言,在立場專訪梁頌恆的帖文下,有留言稱「梁頌恆加油」、「叫人制裁香港即係損害香港人利益」、「每個人都不站危牆之下,仲有咩人留低做洁v等,亦有人回應「真係咁多五毛」。曾學綸在盤問下同意,留言包括支持和反對受訪者的意見。
【案件編號:DCCC265/22】
明報記者
(立場新聞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