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偉強囚21月 官:圖強故事變「助紂為虐」
【明報專訊】壹傳媒前行政總監黃偉強涉違契案被控一項欺詐罪成,法官判刑稱,背景報告可見黃是過往港人奮發圖強、自我增值向上爬的故事,經歷及病患讓人同情;但他身為集團老臣子,聽取黎和上司指示犯案可謂「助紂為虐」,批評本案濫用政府的低廉土地使承租人「自肥」。陳官接納黃聽命於黎行事,體諒其疾患等酌情減刑9個月,判監1年9個月。
陳官提及,黃偉強患有聽障,需以助聽器及唇語溝通,他半工讀獲理學士,及後加入壹傳媒,曾做耳蝸和心臟手術;他被捕後患重度抑鬱失調症。黃稱自己沒意圖欺詐,只執行上司及按律師意見行事,對此無奈。
妻子在求情信形容黃為人簡單誠實,是家庭磐石;《壹週刊》前社長則稱,黃的經歷是勤奮向上而有成是「香港故事」,奉獻大半生給壹傳媒。陳官認為,黃待人接物的態度、努力奮鬥的經歷及病患,使人同情和感慨,但法庭需平衡公眾利益和求情判刑,以示懲罰和阻嚇。
陳官相信黃沒在本案個人得益,但他作為蘋果印刷的行政部主管,聽取黎及上司指示執行欺詐行為,可謂「助紂為虐」,如同駕車接載劫匪逃離現場,須負刑責。黃於2016至2020年犯案約4年多,高度參與搬遷等運作,並是代表承租人和科技園洽談的對口單位,曾作虛假陳述的回覆。
聽命行事及患病 酌情減刑
陳官續稱,黃角色沒黎那麼重,不過他忠於黎並積極參與事件,欺詐行為導致科技園的工業h政策和措施受打擊,本案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使承租人「自肥」或自我方便。縱然辯方稱力高佔用面積不大、僅0.16%,但這在一間大型及頗有聲名的傳媒機構庇護下發生,案件惡劣程度便有所不同。
陳官考慮所有案情及求情,接納黃是聽命及忠於黎智英,以較低、即兩年半為量刑起點。就黃同意不少控方案情,以及他患有疾病並深受親友愛戴,重犯機率極低,分別酌情減刑3個月及6個月,終判監1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