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雖未定性《榮光》 湯家驊:廣泛認為涉港獨
【明報專訊】亞洲橄欖球總會(Asia Rugby)日前在港隊於韓國作賽前的國歌環節錯播有關反修例示威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事後歸咎一名初級人員(junior member)犯錯,特區政府昨形容歌曲與2019年「黑暴」浪潮和「港獨」示威有密切關連,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雖然法庭暫未對此曲有任何定性,但他認為此曲已廣泛被認為代表「港獨」運動。他指出,如涉策劃、組織元素,且有宣揚「港獨」或將香港分裂出去的犯罪意圖,涉事者可構成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
稱播放未必違國安法 籲勿瓜田李下
被問到播放《願榮光歸香港》是否一定違反國安法,湯家驊稱「唔一定」,但強調此曲具代表性,被認為與港獨運動有關,絕不鼓勵任何人以身試法,「不要瓜田李下」。
《港區國安法》首案被告唐英傑前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成,法庭裁決指被告以巡遊方式展示「光時」口號,考慮當日語境,口號必然帶有分裂國家和鼓吹港獨意思。
至於同屬反修例運動標誌的《願榮光歸香港》,近年有案件涉及此曲,惟控罪不涉國安法或煽惑罪,法庭暫對歌曲未有定性。一名六旬退休男子涉在東涌街頭以二胡演奏《願榮光歸香港》,被票控「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經聆訊後脫罪;他另涉兩度在大圍站外演奏二胡,被改控「沒有許可證而在公眾地方籌款」罪,明年1月3日作審前覆核。
另一案件是一名27歲男子去年涉將香港劍擊運動員張家朗在東京奧運頒獎禮奪金的片段配上《願榮光歸香港》,並把片段發布至網上平台,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以及一項侮辱區旗罪的交替控罪,案件明年1月19日審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