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民安換律師團隊 文件未齊延兩月再訊
【明報專訊】歌手阮民安涉鼓吹仇警及唱出「光時」口號歌曲,另涉與妻子訛稱19歲女子被控暴動罪,藉其名義售賣曲奇獲益,被控「作出一項或多項煽動意圖的作為」及欺詐罪,昨於區院再訊。辯方表示,阮民安上次委聘的律師樓,尚未向新委聘的律師團隊交出所需文件,申請將案件押後兩月。法官陳廣池下令涉事律師樓在5個工作天內交出文件,「否則我考慮將專業操守問題交畀律師會跟進」。
官令前律師團隊5天內交文件
辯方大律師甫開庭稱,昨日收到指示代表被告阮民安出庭,阮昨日才簽妥授權書,辯方尚未從上一間委聘的律師樓取得所需文件,包括審訊文件冊及「不被採用文件」。陳官聽畢表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58條,被告享有盡早接受審判的權利,本案應盡快處理或開審。
庭上透露,阮民安上一次聆訊由張志宇律師行(Cheung & Co., Solicitors)代表。陳官最終應辯方申請,下令張志宇律師行在5個工作天內將涉案文件交予阮的現任法律團隊,另明言倘律師行未能遵從要求,法庭有可能傳召相關人士出庭解釋,或考慮將事件交予律師會跟進,「不論被告有無欠律師費都好,文件都要交畀接手的律師樓」。本案押後至明年1月3日再訊,阮繼續還押。阮自今年2月首次提堂後還押,至今超過8個月。
【案件編號:DCCC42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