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查高官「嫌疑人」
中紀委副書記肖培日前在記者會上披露,中共十八大(2012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審查調查的553名中央管理幹部中,有十九屆中央委員、中央候補委員12人,十九屆中央紀委委員6人。但根據官方資料,十九屆「三委」中,明確受查落馬的只有7人,與總數尚有11名落差,近日,這11名隱形的受查高官究竟是何人引起諸多猜測。
已知的受查十九屆中委是:前最高法院副院長沈德咏、前司法部長傅政華、前中證監主席劉士余、前工信部長肖亞慶,候補中委有:前江蘇省委副書記張敬華、前山西省政協主席李佳,中紀委委員則有前國家糧儲局長張務鋒。在這些官員中,劉士余、李佳被撤職降級但保留黨籍,肖亞慶、張務鋒處分未明,另外3人被開除黨籍。
其實,還有另外3名高官——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原黨組書記畢井泉、中紀委駐國家審計署原紀檢組長鄭振濤、上海前副市長周波,也曾分別受到被責令「引咎辭職」或「黨內嚴重警告」不等的處分。不過,畢井泉在兩年前出任全國政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鄭振濤則出任廣東省政協副主席;周波更調任遼寧副書記、省政協主席,官至正部級。根據中共《紀律處分條例》規定,黨員受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升職。他們的復出甚至晉升,都符合規定。
從仕途走向猜測「輕處分」個案
王岐山曾經提出監督執紀的4種形態,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約談函詢,「紅紅臉、出出汗」是第一種;第二種「黨紀輕處分、組織調整」是違紀處理的大多數;而黨紀重處分、嚴重違紀涉嫌違法立案審查的第三、四種應成為少數、極少數。近年一些受查後僅被輕處分的個案,特別是軍方個案,已不再公布,外界只能從官員的仕途走向來猜測。
例如,今年突然從武警政工部主任改任寧夏軍區副政委的中紀委委員汪利平,由北部戰區陸軍司令改任軍區善後辦公室主任閒職的候補中委王印芳,缺席七中全會的候補中委、原西安市委書記王永康,都屬於這類「嫌疑人」。類似的中紀委委員個案還有原廣州市委書記張碩輔,去了省人大;原四川省紀委書記王雁飛,也轉到省人大任職;還有候補中委、原成都市委書記范銳平,突被調至吉林,現任省人大黨組副書記……
此外,「突然離世」的候補中委、中紀委如天津市長廖國勳、重慶副書記任學鋒,亦被猜測有某種「嫌疑」。按紀律處分條例,違紀黨員在黨組織作出處分決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後發現其曾有嚴重違紀行為,若其行為只應給予留黨察看或以下處分,「作出違犯黨紀的書面結論和相應處理」。
至於被免職的湖北原書記蔣超良、武漢原書記馬國強,以及曾主管香港事務的張曉明、王志民,因疫情是嚴重天災,治港平亂屬政策調整,故他們的調職僅屬「不適任」,應不至於受到黨紀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