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性勒索促成高港少女自殺 荷蘭漢被重判入獄13年
【明報專訊】高貴林港少女托德(Amanda Todd)遭網上欺凌自殺12年後,於卑詩被定罪的荷蘭男子周五(14日)於位處新西敏的卑詩最高法院內被判入獄13年,刑期較控方要求還要長一年,被告快將被送回荷蘭服刑。
托德自2009年開始於網上被欺凌,她最終不堪凌辱於2012年10月10日自殺,當時尚差一個月才滿16歲,她輕生前製造了一條長9分鐘的短片,片中以一張張的紙卡去揭露她被欺凌的始末和如何影響她一生。此案審訊期間,控方指當托德只有12歲時,被引誘於網絡鏡頭前拍下一幅上身赤裸的照片,後來被威脅,若她不按那網上欺凌者的指示,她那祼照便會被放上網,最終該照片被放上臉書,托德不少家人及同學都看到。
托德於上述短片中最後一張卡寫有:「我永遠都不能拿回那照片,它今後都在那兒。」
被告44歲科恩(Aydin Coban)於今年8月被定罪藏有兒童色情物品、引誘兒童和刑事滋擾托德。他在卑詩受審前,由荷蘭引渡到加拿大,當時他正因另一些網上欺凌案而在荷蘭服刑。
頒下判刑的卑詩最高法院女法官德夫林(Martha Devlin)狠批被告科恩的罪行,又以網絡性勒索來形容,指他蓄意作惡行,來使托德造成精神痛苦和社會孤立,在他告訴托德將毀掉她的生活後,更促成她自殺。法官提到,雖然她不認同控方指科恩罪行為托德自殺的「主因」,但法官認為,被告對托德造成嚴重傷害而引致她有多項精神健康問題,包括抑鬱症和吸毒。
德夫林指被告以多個社交媒體假身分和花長時來追查托德家人成員及朋友,當托德哀求他停止時,用那些資料來使托德造成最大傷害。「催毣manda(托德)人生是科恩的明確目標,很悲哀地他做到了,科恩故意利用一個脆弱而無辜的年輕女孩。」
卑詩檢控服務(BC Prosecution Service)發聲明指,卑詩法庭頒下的刑期將會在科恩完成荷蘭所服刑期後執行,而根據與荷蘭當局簽定的臨時協議,預計科恩快將返回當地服刑。
托德母親卡露(Carol Todd)昨日下午於庭外形容,她聽到科恩刑期的感覺就如今年8月6日聽到科恩被定5項罪名成立一樣震撼。
她感謝法官重判被告,而這亦向那些在網絡上以兒童為罪行受害目標的不法之徒發出信息,他們最終需為行為負責。自女兒死後,卡露成為一名反欺凌戰士,她指是次判刑「將可為世界帶來改變,我很希望Amanda從某處看到她的聲音為所有人並做到的事。」
手持女兒遺照的卡露亦指,自女兒死後將那有「A」字吊嘴的鏈收起,直至昨日科恩被判刑才重新戴上。卡露說:「今天是Amanda的公義,也是所有兒童的公義。我不能讓Amanda復生,但她的故事能夠拯救其他人。」
她指,被告判刑未必能為她痛失女兒一事而劃上句號,但可讓她在反欺凌戰士的角色揭開新章,審訊結束後,她計劃花更多時間去引起更多注意網上性剝削和防止其他年輕人成為下一個受害人。科恩被判後,托德父親Norm Todd向媒體指,感謝檢控官及警察的努力,並感到法官注意到家人受害人聲明的內容。他續指,他一直希望科恩可被嚴厲譴責,對於被告被重判感到恩慰,「所有人都團結一起,我們走到法官面前和立下一個重要先例,我希望(女兒)看到我們為她爭取到一些公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