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買加漢帶外甥女訪加回國 持其母手寫授權書被拒登機
【明報專訊】未成年人未與父母同行而要搭乘國際航班時,必須要持有父母的授權書,但是如果那份授權書僅僅是手寫的,有時候會遇到麻煩。一名來自牙買加的8歲女童就因為這個原因,無法在皮爾遜機場順利登上返回牙買加的加航航班。
牙買加公民克拉克(Dex Clarke)準備帶自己年幼的兒子和女兒來多倫多探親訪友時,想順便帶上他妹妹普拉特(Simone Pratt)的8歲女兒斯奈婭(S'naia),因為這個小外甥女和自己的兒女從小玩在一起,能夠一起出國旅行更是這些小朋友的夢想。
有兄長的慷慨幫助,作為母親的普拉特自然應允,而且舅舅帶外甥女出遊的情況之前也發生過,那時是去美國。因此普拉特就很老道地手寫了一封授權書,說明了斯奈婭和克拉克之間的舅甥關係,還把自己的聯繫方式、電郵地址、手機號碼都寫了進去,最後是簽名。
拿着這封授權書,斯奈婭順利抵達多倫多。但一周後﹐當克拉克返程在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加航職員對那封手寫的授權書只看了一眼就說:「需要認證。」
無論克拉克如何解釋,就是靠這同一份授權書而順利入境,加航職員表示,除非有斯奈婭父母或監護人的硬性認證信,否則小女孩不能登機。
移民律師懷特(Colleen Wright)表示,牙買加對未成年的國人回國並沒有這樣的要求。
而加拿大移民局的要求是,如果未成年兒童與他們的父母或法定監護人以外的人一起旅行,憑無需認證的授權書就可以進入加拿大。
對此﹐加航指出﹐客戶有義務確保他們有正確的文件,每一種情況都是獨特的,只有客戶才能了解他們的特殊情況,其網站上就有標準的兒童旅行文件模版。
關於授權旅行的父母授權書,如孩子與父母其中一方同行,該信必須由父母另一方簽字並註明日期;如孩子沒有父母同行,該信必須由父母雙方簽字並註明日期。
但克拉克卻指出,當他帶自己的兩個孩子入境加拿大時,妻子並未同行,也沒有簽署授權書,卻毫無阻礙地入境。
事克拉克無奈,只好讓他在多倫多的另一名姐姐把斯奈婭接走,他帶兩個孩子在加航職員的再三催促下先行登機。
當天晚些時候,加航的一名代表通過電話向普拉特確認,電子副本可以接受,斯奈婭終於在一周後得以回返牙買加,但由於更改機票﹐令普拉特要多付175元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