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求情稱只口號 官:重複就成真 創立人認串謀煽顛覆罪 謂覆述歷史沒鼓吹破壞
【明報專訊】「光城者」7人多次擺設街站及提倡「武裝起義」,遭控《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繼6人早前認罪,創立光城者的21歲青年昨亦在區院認罪。辯方為他求情時形容,涉案言論是口號式及流於表面,沒鼓吹破壞及以武力推翻政權,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質疑,該些論述被人重複談,就會成真,被告行為已是推翻國家政權第一步並屬軍事行動,若有人接納極端思想,「一聲令下一齊起義」,後果危險。案件押後下周五(16日)再續。
法庭昨處理本案次被告倉務員蔡永傑(21歲)的認罪,他分別承認一項與同案6名其餘被告「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及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意圖作非法用途罪」,至於他另涉的各一項爆竊和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則獲控方不起訴。
網上發文擺街站 租工廈放物資氣槍
控方案情指出,蔡永傑創立政治組織「光城者」,亦擔任發言人,去年1至5月連同另6名被告透過街站及網上帖文,煽動公眾以「武裝起義」推翻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蔡曾在街站發言、派單張及接受訪問。有被告擺街站期間違反限聚令,蔡代組織收取5萬元捐款及繳交罰款。他以5500元月租長沙灣工廈單位放置組織的器材和物資,該倉庫有5支氣槍及寫有「瘟疫政治」的單張;蔡的住所則檢獲長槍型氣槍等5支氣槍及短劍。
稱反省不應恃暴 盼輕判照顧祖母
辯方引述蔡的求情信稱,他對身為香港人自豪,惟香港每况愈下,上屆政府沒修補社會分化,致絕望無力年輕人上街。蔡反省過後認為不應訴諸暴力,他對其「自私行為傷害我所熱愛出生地感可恥可悲」,期望現屆政府協助年輕人向上流動,冀法庭輕判讓他照顧年邁的祖母。
辯方求情又稱,蔡只覆述歷史事件和名言,沒鼓吹武力。比起售賣裝備的呂世瑜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一案,本案不涉及兜售武器,冀法庭認為蔡永傑屬「情節較輕」者,判5年以下刑罰。
官:提到死人流血 明顯鼓吹暴力
不過郭官反駁,蔡主張革命,具有計劃,當時機成熟就會暴力抗爭,提到「死人流血」,認為被告「鼓吹暴力好明顯」,反問「係咪仲恐怖過即刻發生?」郭官又稱,蔡家中藏有槍支武器,「睇唔出同真槍有咩分別」。辯方解釋涉案BB彈槍是蔡收藏之用,部分已損壞。
同案其餘已認罪的6人包括首被告阮姓中六男生(現17歲)、第三至第七被告即16歲少女、梁姓中五女生(17歲)、售貨員陳右津(26歲)、姓蔣周的中五男生(17歲)及中六女生郭文希(19歲)。
辯方昨亦為其中兩人求情指出,首被告守法意識薄弱,沒料到闖下大禍,他望重考文憑試入讀大學;第三被告因父親離世頓失依靠,想從組織取得心靈慰藉而無知犯案,她因本案未能成為幼稚園教師,冀從事教育特殊學童工作。第四至第七被告尚未求情,須在下周五處理。
【案件編號:DCCC 801、985/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