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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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狩獵季弩殺騾鹿 基隆那漢被罰款7000元

[2022.08.15] 發表
內陸一男子違法射殺一頭騾鹿被罰款及禁獵6年。

【明報專訊】卑詩男子於禁獵季節期間在住宅區內以誘餌及弓弩獵殺一頭騾鹿,日前被法院罰款7000元及禁止狩獵6年。

案情指49歲基隆那男子科莫(Andre Comeau)於去年2月11日,與另外兩名男子在基隆那住宅區,沿湖濱路(Lakeshore Dr.)的步行徑及民居附近放置誘餌,追蹤並射向騾鹿,該動物負傷在多間住宅間逃竄而去。

翌日有小童在其住所附近的花園,發現一頭受傷的騾鹿,繼而通知保育處人員。保育人員追查後找到科莫,並控告他多項違反《野生動物法》罪名,但保育員當時沒有說明發現騾鹿的位置。

有報道指,一家庭後園蔽露電視拍得被告手執弓弩經過。

科莫上周在法院承認在罔顧他人生命、安全或財產的情況下狩獵,以及在非狩獵季節捕獵野生動物,被告罰款7000元,當中4500元將直接捐給棲息地保護信託基金會,作保護項目和教育計劃用途。他亦被勒令重新修讀獵人培訓計劃,並要寫信向受事件影響的數個家庭道歉。此外,法官亦應檢方指事態嚴重的要求,禁止科莫狩獵6年,較一般干犯同類案件的多一倍。

法官於其判辭中指,無疑地事件引起區內居民的極大關注和不滿,「一男子在他們的花園,追蹤和以弓弩射向一頭鹿,這想法引起居民其安全、其孩子及孫兒的安全問題。」此外,法官亦斥責被告的行為不只使居民擔憂他們的安全,而在他們花園有一頭死鹿也使民眾很不安,尤其對一名7歲的兒童。法官重判被告是因為此事不只影響成年人,也影響到兒童,因此判刑需起阻嚇作用,被告並需向有關家庭道歉。

基隆那保育處官歐文斯(Ken Owens)對法院裁決表示歡迎,指任何形式的盜獵,尤其是在城市地區,危及公眾生命和安全,完全不可接受,希望是次處罰能警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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