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防疫措施 售貨員煽惑集會慢駛囚半年
【明報專訊】38歲男售貨員去年11月在社交平台Telegram群組,呼籲他人參與同月20日在港島集會及慢駛,抗議政府的防疫措施,他早前承認「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及「煽惑他人導致公眾地方遭受阻礙」罪,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監禁6個月。對於辯方稱沒證據有人響應集會示威,裁判官莫子聰拒絕就此減刑,稱被告從事電訊行業,應知利用群組犯案的嚴重性。
求情稱沒人響應 官拒就此減刑
辯方求情稱,被告李誠熙(38歲)患皮膚炎和雙眼有毛病,與坐輪椅的妻子相依為命,妻子需要被告照顧;由於妻子患病,故被告對西方疫苗抱懷疑態度,他不滿政府防疫方針及感到憤怒。
莫官判刑時表示,《基本法》保障市民集會自由,惟考慮到公眾安寧和公共衛生的情G下可施以限制,涉案未經批准集會可打擊政府的防疫工作,增加傳播風險。被告又承認建議示威者使用零錢乘車,避免警方偵查,可見他有預謀犯案。而且,被告呼籲司機在道路慢駛,可阻塞交通、令道路使用者煩躁和導致嚴重意外,須判處具阻嚇刑罰。
【案件編號:KCCC992/22】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