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被指代理 鄒幸彤索組織名稱 官稱控方無責任披露 拒絕申請
【明報專訊】支聯會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和常委共5人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鄒幸彤再度要求控方披露指證支聯會是哪個外國組識的代理人,讓辯方可準備辯護理由,以獲得公平審訊和洗脫污名的機會。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認為控方無責任披露所有資料,拒絕鄒的申請。
控方早前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權(Public Interest Immunity,下簡稱「PII」),拒絕向辯方披露本案具爭議文件,羅官早前裁定控方須披露部分與支聯會相關文件資料,包括搜查令及警方調查報告等,但未有提及實際內容。
鄒稱不知被指與何組織聯繫
「難準備抗辯 極為不公」
無律師代表的鄒幸彤昨自行陳辭,稱收到控方解釋部分文件受PII保障,但未有解釋為何控罪詳情不能披露,辯方仍不知道控方指控支聯會與什麼組織有連繫,或在何時從該些組織收取多少資金,令辯方難準備抗辯,對她極為不公。她說,「若我們尚有法治,我們只是要求這些有限的資料,希望獲得公平審訊和洗脫污名的機會。」
代表控方的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則稱,法庭早前已就PII裁斷,現時情G並無改變。羅官最後拒絕鄒的要求,稱會依照早前就PII的裁斷,獲保障的文件毋須披露;至於辯方要如何反駁控方證據,則留待辯方考慮。
控方另申請延遲遞交原定今天呈交的陳辭大綱,獲准延至下周一(4日)呈交,辯方則可在7月13日案件開審當天遞交。5名被告為鄒幸彤、鄧岳君、梁錦威、陳多偉及徐漢光;其中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認罪,各判囚3個月,梁已刑滿出獄。
【案件編號:WKCC 363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