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團促立法管「可降解」塑膠產品 指無標明降解條件 回收商:混入回收礙循環再造
【明報專訊】市面湧現聲稱「可降解」的塑膠產品,綠惜地球收集市面10種「可降解」塑膠產品,包括雨傘袋、膠袋、餐盒和濕紙巾等,發現全部沒標明在什麼條件下才能全面降解,個別產品更同時聲稱「可回收」及「可百分百降解」,令人無所適從。有回收商表示,由於可降解產品混入各種物料,令塑膠純度大打折扣,若混入塑膠一併回收,有可能不能循環再造,甚至令回收物料變成廢物,促政府規範產品,必須清楚標示降解條件,以保障消費者知情權,杜絕誤導聲稱。
環保署亦表示,可降解塑膠與傳統塑膠的材料特性有別,難以在回收工序中分開兩種塑膠;若將兩種物料混合,會影響傳統塑膠回收。
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去年完成即棄塑膠公眾參與,探討管制即棄塑膠,當中包括近年湧現的各種「可降解」塑膠產品。據了解,委員會於短期內開會,然後向政府提交報告,提出規管即棄塑膠的方案。環保署回覆稱,政府會在研究委員會提交的建議後制訂未來路向,未有提及時間表。
完全分解需特定環境
綠惜地球高級項目主任劉兆朗表示,該會收集市面10種聲稱「可降解」塑膠產品,包括雨傘袋、膠袋、餐盒和濕紙巾等,全部沒標明在什麼條件下才能全面降解,如氧氣、光線、濕度、溫度、時間和泥土細菌量,更沒有說明回收或棄置方式。
他表示,「可降解」塑膠要做到完全分解,需要特定環境,例如60℃以上高溫,或要用上工業處理設施,並非自然狀態下可以完全分解。
香港廢塑料協會常務會長兼環保進城創辦人黃穎灝表示,各種可降解塑膠由不同物料,例如澱粉與塑膠混合而成,但外表難以分辨,現時亦無法例規管,市民如將這些物料放入回收桶,會影響回收質量,機器難以分揀,甚至無法循環再造,「將打碎的塑膠加熱融化,要用個篩網將融了的膠唧出再拉粒,若塑膠混有太多雜質,會將個網黏住,要換網,令成本大大增加」。
黃穎灝認為應立法規管可降解產品,甚至禁止使用,「因為一定會走漏(進入回收系統)」。
外地多國已禁用
環團:降解膠非減塑替代方案
劉兆朗表示,在國際減塑風潮下,標榜可降解的塑膠湧現聲稱可取代傳統塑膠,但這些塑膠大多未能在自然狀態下分解,外國已陸續禁用(見表),例如歐盟去年7月已禁用氧化式可降解塑膠(Oxo-degradable plastics),認為現階段使用「可降解」塑膠,並非減塑替代方案,呼籲市民盡量用可重用替代品或「裸買」。
另外,綠惜地球按環保署網頁,聯絡本地可降解塑膠產品供應商,發現只有約一半供應商的產品以傳統塑膠製造,約三分一產品以聚乳酸(PLA)製造,無法在堆填區自然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