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倒9旬華翁 檢指不涉仇恨
溫市白漢被判有條件脫罪
【明報專訊】一名白人男子於2年前新冠疫情爆發初期,在溫哥華一間便利店內向一名92歲華裔老翁大罵帶種族主義色彩言語,並推跌對方令他頭部撞地。男子早前已承認一項襲擊罪。溫哥華省級法庭周一(21日)判他獲有條件撤銷控罪,守行為一年,並需履行20小時社會服務。
案情指52歲的貝贊森(Jamie Bezanson)於前年3月13日,在溫哥華納奈莫街(Nanaimo St.)與東一街(East 1st Ave.)交界的7-11便利店內,用種族主義粗言,大罵92歲老翁鄺啟康(Kaihong Kwong,譯音),當中部分言論涉及新冠病毒。店內閉路電視片段同時拍到貝贊森在收銀處抓住患腦退化症受害人手臂,將對方拖到門口,然後用力推他出門外。受害人站不穩跌倒,頭部重重著地,貝贊森見狀把他扶正坐好,然後返回店內。期間店員及途人曾上前扶起老翁。
警方其後接報到場時,發現貝贊森已離去,遂公開片段。事隔數天,貝贊森知悉自己被警方追緝於是自首,並於同年7月被控襲擊罪。
警方最初曾循仇恨案調查案件,惟檢控部門其後指沒充分證據證實貝贊森是出於仇恨,因而只控襲擊罪。
有報道曾引述受害人家人,指老翁事發時沒受重傷,數周後已完全康復,並對新冠疫情期間亞裔被人針對感無奈。
貝贊森上周出庭時已承認控罪等候量刑,法官森紐(Donna Senniw)周一判他有條件撤銷罪名,守行為一年,同時需完成20小時社會服務,以及不准接近受害人及7名證人,亦不准再進入涉事便利店,另外需賠償受害人100元。
溫市警發言人艾迪森(Steve Addison)在法庭判刑後發表聲明,稱尊重法庭的決定。他說:「仇恨罪案件很複雜,調查人員蒐集證據時須考慮多種因素。我們相信司法機構能獨立評估任何特定案件的所有證據,並決定仇恨、偏見是否是加重懲罰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