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信違保釋條件 余慧明還押棄覆核
【明報專訊】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醫管局員工陣線前主席余慧明去年7月獲高院批准保釋。獲批保釋逾半年的余慧明涉違反法庭保釋條件,前日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昨日被押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聽畢雙方陳辭後,信納余慧明已違反保釋條件,不信納她不會作出危害國安的行為,撤銷其保釋,即時還押。
控方指出,余慧明(34歲)在2月初作出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已違反或相當可能違反保釋條件,要求撤銷其保釋。代表余慧明的大狀隨即陳辭,羅官最終信納余慧明違反保釋條件,拒絕讓她繼續保釋,亦拒絕豁免傳媒報道保釋程序限制。
官拒豁免傳媒報道限制
余放棄每8日保釋覆核權利,離庭前向旁聽席高呼「幫我睇住蠵艂r!」,有旁聽者回應「知道啦」、「頂住呀」。
余:幫我睇住蠵艂r!
余慧明早前獲准以現金10萬元、人事擔保5萬元保釋,其間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作出、發放或轉載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被視為可構成違反國安法或香港法例中維護國家安全罪行的言論、不得參加和組織任何級別的選舉、遵守宵禁令、交出旅遊證件及不准離港等。
【案件編號:WKCC 813/21】
明報記者
(港區國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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