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問快答:香港發展可再生能源
【明報專訊】特首林鄭月娥2021年10月發表《2021年施政報告》,訂下2035年較2005年減碳50%的中期目標,包括於2035年淘汰燃煤發電,以及將現時佔本港發電燃料組合不多於1%的可再生能源組合增最多至10%,往後更可提升至15%。
.主要相關課題:可持續發展.
Q:香港政府對使用可再生能源的目標是?
A:根據《香港氣候行動藍圖2050》,香港政府爭取在2035年或之前,把可再生能源在發電燃料組合中所佔的比例提升到7.5%至10%,2050年前提升至15%。環境局長黃錦星2021年8月表示,政府預料未來本港可興建較大規模的海上風力發電場,亦會在更多水塘安裝浮式太陽能板發電,繼船灣淡水湖及石壁水塘試驗,下一個目標是大欖涌水塘。
Q:為什麼要增加可再生能源的發電比例?
A:燃煤發電會產生大量碳排放。香港201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為4010萬公噸,當中2630萬(約65.7%)為發電及其他能源工業產生。以可再生能源如太陽能、風力發電可大大減少碳排放,發展可再生能源亦是全球趨勢,據英國石油公司BP發布的《世界能源統計年鑑2021》報告,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比例從2019年的10.3%提升至2020年的11.7%。
Q:香港目前採用哪些可再生能源?
A:因應地理環境,香港主要採用的可再生能源為太陽能、風能和轉廢為能。香港最大規模的太陽能發電系統建於香港科技大學,校方2020年8月宣布在校內逾50地點建設多達8000塊太陽能板的可再生能源項目,造價5000萬至6000萬元,料每年產生300萬度電。首個商用規模的風力發電機,則由香港電燈有限公司於2006年在南丫島建成及啟用,額定輸出功率為800千瓦。
轉廢為能是指使用各種技術,把廢物中蘊藏的能量轉化為熱能或電能的處理過程。香港首個將廚餘轉為電能的有機資源回收中心是位於大嶼山小蠔灣的O.PARK1,該回收中心採用厭氧分解技術,將已源頭分類的廚餘轉化為生物氣(即沼氣)發電,過程中產生的殘餘物可轉為副產品堆肥,O.PARK1生產的電力除供該設施內部使用外,預計每年亦可輸出約1400萬度剩餘電力,相當於約3000個家庭的用電量。
Q:什麼是上網電價(Feed-in Tariff)計劃?
A:市民或機構如設可再生能源系統(如太陽能發電),生產的電力可以高於一般電費水平的價格售予電力公司,計劃目的是鼓勵民間發展可再生能源。中電及港燈設上網電價計劃,以每度電3至5元購買由市民或機構在註冊地址安裝的太陽板及風能發電系統所生產的電力。
.2020年香港的發電燃料組合(以輸出電量計)(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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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學公民 第2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