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法官訊息 桃園地院男法官遭撤職
【明報專訊】台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庭一名蔡姓男法官(圖),前年5月懷疑同辦公室的曾姓女法官有婚外情,兩度用手機拍下曾女電腦螢幕的通訊紀錄畫面,並向上級舉報。曾女得悉後向以妨害秘密罪向蔡男提告,後者最終被判刑5個月。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定蔡違失情節重大,損害法官之身份與職位尊嚴,周三(2日)判決將其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全案可上訴。
案情指,蔡男於2020年5月看到曾女電腦螢幕跳出LINE訊息,發現傳來男性親密照,對方又以「老婆」稱呼曾女。蔡男於是用手機拍下訊息,並向院長邱瑞祥舉報。曾女被約談後表示二人均已離婚,不存在婚外情。但蔡男不相信,同年6 月再偷看曾女的電腦螢幕,卻被曾女預先安裝在座位旁的攝錄機拍下,並以此對蔡男提告。
蔡男一審遭判刑後上訴,高院於去年10月駁回上訴,蔡男最終被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新台幣確定。懲戒部分,懲戒法院職務法庭認為,蔡男的行已侵害女法官私隱權和人格權,與職司審判者所應具備之高尚人格相違背,因此判決作出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