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完成酒精測試涉醉駕被釘牌 康復者辯稱肺功能受損 上訴得直
【明報專訊】一名司機遭溫哥華警察截查並要求接受俗稱「吹波仔」的酒精呼氣測試,但他指自己因曾感染新冠以致肺功能受影響,7度嘗試都未取得讀數後被停牌90天。他不服並上訴得直,獲法庭批准擱置其停牌令。
事發於去年2月11日,事主吉布森(Peter Ronald Gibson)到溫市中心一家餐館晚膳後駕車回家途中遭截查,事源一名警員發現其座駕的一盞車尾燈故障。
吉布森向警員承認自己曾飲酒,同時表明他在那之前一個月確診染疫,在康復後出現後遺症,故他擔心無法提供酒精呼氣測試樣本。該警員向他提供7次機會,但其呼氣量和呼氣持續時間均不足以讓測試儀顯示讀數,這代表他自動被視為拒絕提供樣本,需即時停牌,汽車則被拖走。
吉布森要求汽車監管辦公室覆核有關警員的決定,但仲裁官駁回有關申請,他質疑吉布森供詞的可信性,又不採納相關醫學證據,認定事主的行為沒有合理的借口。為爭取上訴,吉布森在一份經宣誓的證詞中表示,他已盡最大努力,但仍無法提供樣本。他提交主診醫生所寫的一封信,該醫生指患者病情可能導致他在最近一次截查期間無法進行吹氣測試。事主向卑詩最高法院提出呈請,要求覆核仲裁官的決定,爭辯該仲裁官未有恰當地考慮醫學證據。
卑詩最高法院法官Michael Tammen就該案作出的裁決指,仲裁官剝奪吉布森爭取程序公平的權利,因為他未有給予事主機會去回應其擔憂,故擱置停牌令,並將案件發還汽車監管辦公室,由另一位仲裁官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