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案周向榮申上訴 上訴庭拒批出許可
【明報專訊】DR醫學美容集團女顧客於2012年接受「細胞因子誘導殺手細胞」(CIK)注射療程後死亡,集團創辦人周向榮及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被裁定誤殺罪成,兩人去年被上訴庭裁定刑期上訴得直,各減刑兩年至監禁10年和8年,但定罪上訴遭駁回。周向榮早前向高等法院上訴庭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上訴庭昨頒下判辭,拒絕批出證明書。
判辭指申請人身為老闆親力親為
同為醫生應悉療程危險性
申請人為周向榮(66歲),就申請方質疑在嚴重疏忽的誤殺案中,公司負責人是否需為僱員行為負上個人責任,判辭指出,案例已說明相關法律原則,本案亦有壓倒性證據顯示,申請人是一名「親力親為」的老闆,推行CIK療程的每一個細節都有參與,包括籌備、市場推廣及行政工作等。
判辭續稱,即使申請方指稱沒有對血製品進行無菌測試屬同案次被告陳冠忠(36歲)的錯失,然而上訴庭認為申請人為一名醫生,必然知悉療程危險性,並須確保接受療程者的安全。經考慮所有證據後,上訴庭拒絕批出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
【案件編號:CACC 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