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重罪須守監管令 違者可再囚
【明報專訊】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昨日獲釋,他在facebook透露要遵守監管令。關注囚權的立法會前議員邵家臻在facebook發文稱,監管令條件人人不同,「返乜洃u,搬屋等等都要通知福利官」,每月要與監管人員見面一次。
每月見面 工作搬家要上報
邵家臻表示,監管令全名「監管釋囚計劃」,俗稱「守鐺鐺」,對象為涉及嚴重罪行的釋囚,例如誤殺、嚴重傷人、縱火等,暴動應亦屬其中。另外長刑期、被判6年以上者都要守監管令。他說,違反監管令者可被召回監獄繼續服刑。每名釋囚的監管人員有3個:懲教署幫辦、沙展,加一個社署社工。監管令條件人人不同,「有穩定居所」和「保持與監管人員聯絡」可謂最主要的重點,「返乜洃u,搬屋等等都要通知福利官」,基本上每月見面一次,其餘電話聯絡就可以,「至於禁止傳媒採訪,我從來沒有聽過,相信是為天琦訂做」。梁天琦昨在facebook發文稱,「按法定要求,我獲釋後須遵守監管令。我會離開鎂光燈的焦點,並停用社交媒體。」
翻查保安局網頁,根據《監管釋囚條例》,監管期不得超過刑期獲減免的部分。視乎個別囚犯情G,監管期一般由6個月至2年不等;監管釋囚委員會如認為恰當或有需要,可訂定較短或較長期限。一般而言,最低監管期為6個月,確保監管人員有足夠時間指導和協助受監管者重返社會。
網頁指出,受監管者須遵守監管令載列的所有條件,包括保持行為良好、居住在已獲其經監管人員批准的地方、只能從事經批准的工作,以及每月最少一次與監管人員會面等。委員會可按個別情G增訂監管條件,例如規定受監管者須接受精神或心理方面的跟進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