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陳同佳案 管浩鳴倡域外法權方式
【明報專訊】一直協助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的新任立法會議員管浩鳴,昨日接受傳媒訪問時提出以「域外法權」方式處理陳同佳案。管浩鳴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方案是初步構思,仍要與專家和律政司研究,他會在立法會跟進,但暫沒計劃就建議提出私人草案。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域外法權」在本港有先例可循,但修例是否有追溯期,或會引起爭議。
管:修例「屬地」改「屬人」 未擬提私人草案
湯家驊:改「屬地」原則不理想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方案需改變「屬地」原則並不理想;香港在普通法制度下奉行屬地原則,只有全部或部分犯罪行為在香港境內發生,本港才擁有司法管轄權。湯認為,屬地原則是國際間的法律共識,不值得因為陳同佳案而破壞;他又質疑如果香港不能取得案件任何證據,是否仍能在香港審理。
管浩鳴昨接受now節目《大鳴大放》訪問時,提出以域外法權方式處理台灣殺人案。他接受本報查詢時解釋,是透過修例讓香港就謀殺罪行擁域外管豁權,將「屬地原則」改為「屬人」,令本港法院有權審理港人疑犯陳同佳在台灣殺害港人潘曉穎的案件,但仍要處理追溯期問題。
陸委會:案件證據完整性不容挑戰
他稱擴展域外法權除了包括謀殺罪,亦可在諮詢期間研究能否包含其他嚴重罪行。台灣陸委會回應,案件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挑戰,亦已一再呼籲港府務實回應台方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將疑犯繩之於法。
張達明指出,一般刑事法律不應具追溯性,否則會違反《人權法》;但認為如果修例只牽涉程序改變,而非法律上有實則改變,例如非新訂罪行,相信不會牴觸《人權法》。他稱立法會需要討論清楚修例的具體操作,以釐清是否有追溯期。
張達明:倘有追溯期或違人權法
至於屬地原則爭議,張達明表示本港部分罪行已有域外法權,如針對未成年人士的性罪行等。他認為,只要修例有局限性,例如只涵蓋謀殺罪,以及只針對港人在海外殺害港人,相信問題不大。
另外,管浩鳴在節目上表示,他與陳同佳現時均沒法登上前往台灣的客機,估計二人因為不獲台方發出簽證,所以被拒登機,相信台灣將他們列入「黑名單」是要「慎防我們衝過去」。台灣陸委會回應,必須先由雙方政府談好管轄權和相關公權力事宜,才處理陳同佳到台灣的問題,「對於部分人士不願正視本案問題癥結,卻屢以各種理由推卸責任,甚至欺瞞世人,相信外界自有公評」。
管浩鳴節目中亦表示,不少年輕人在反修例運動中被捕,正考慮提私人條例草案,容許年輕人服刑後可獲撤銷在警方的案底紀錄,只在法庭存檔,給他們更生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