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GBA新聞:粵十四五規劃 目標2035年建成海洋強省 粵港澳海洋合作 深圳建東西走廊
【明報專訊】廣東省上月發布《廣東省海洋經濟發展「十四五」規劃》(下稱規劃),提出到2025年廣東將打造5個千億級以上的海洋產業集群,在重大工程及重點任務方面,包括要打造大灣區海洋經濟合作等10個海洋經濟高質量發展示範區;促進粵港澳海洋經濟深度融合,強化粵港澳海洋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同時提出支持深圳建設東西兩側兩條「海洋走廊」,目標是2025年全省實現海洋生產總值年均增長6.5%;展望2035年全面建成海洋強省。
明報記者
兩條海洋走廊分別是經「蛇口—前海—海洋新城—光明」的西部海洋科技創新走廊,以及「鹽田—大鵬—深汕」的東部向海發展走廊(見圖)。規劃提出,在海洋經濟發展中,要加強廣州、深圳重大涉海產業、基礎設施、平台和政策對接,推動海洋經濟協調發展;發揮廣州基礎創新和深圳應用創新優勢,並以廣州港、深圳港引領大灣區東西兩岸港口物流資源整合,攜手港澳打造具有全球競爭力的國際海港樞紐,建設世界一流港口群。
基建合作 加快推進東西沿海高鐵
對於怎樣促進粵港澳海洋經濟深度融合,規劃指出,三地要在涉海基礎設施、海洋科技、海洋產業、海洋生態保護等方面密切合作。基建方面,加快推進深中通道,以及大灣區通往東西兩翼的沿海高速鐵路建設;完善粵港澳大灣區港口基礎設施,打造珠江口世界級跨江通道群,推動珠江口東西兩岸融合發展,增強廣州、深圳國際航運綜合服務功能,形成與香港優勢互補的港口、航運、物流和配套服務體系。
共建海洋科創平台 研企業海洋開發債券
在發展海洋科技方面,規劃提出,要發揮港澳海洋科技優勢,依託廣州創新合作區、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深圳園區及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等,集中高水平創新資源,深化粵港澳海洋領域的科技創新合作,包括聯合港澳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等,共建海洋科技創新平台;推動港澳地區國家重點實驗室在廣東設立分支機構,合作展開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污染、深海資源勘探開發和海洋防災減災等領域關鍵核心技術研究。
此外,規劃指出在CEPA框架下,要推動粵港澳涉海投融資、人員貨物通關、涉海行業標準等方面的規則對接,加強粵港澳航運服務合作,鼓勵共建航運服務專業機構,並大力發展航運支付結算、融資租賃、航運保險、會計審計及法律服務等專業服務。至於粵港澳在海洋金融方面的合作,規劃提出可探索在境內外發行企業海洋開發債券,鼓勵產業或股權投資基金投資海洋綜合開發企業和項目;要利用好香港國際金融中心作用,為廣東涉海企業「走出去」提供投融資和諮詢等服務。
打通濱海旅遊 共研海洋生態保育
在旅遊方面,規劃亦重申應加強粵港澳濱海旅遊合作,推廣「一程多站」和粵港澳遊艇自由行試點政策;支持開通香港、深圳、惠州、汕尾等一批海上旅遊航線,並積極發展粵港澳跨島遊。有關保護海洋生態上,提出實施濱海濕地跨境聯合保護、加強海洋污染聯合管控與海洋生態環境聯合監測,制定統一的海洋觀測數據標準,推進現有海洋觀測站的基準聯測,以及建立海洋觀測預報數據共享和災害預警聯合會商機制,以加強廣東與港澳在應對海平面上升與氣候變化等國際熱點問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