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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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角豪宅申免空置稅上訴得值 發還重審

[2021.12.29] 發表
灰角區一名業主上訴得值,其重建中大宅有機會可獲豁免空置稅,圖為該區一地盤。(谷歌地圖)

【明報專訊】溫西豪宅林立的灰角區(Point Grey)一名業主被指未有按法例規定,在最後限期前就其處於重建初期的大宅提交開發許可申請,遭溫市市府要求繳納物業空置稅,而經兩級上訴機制也支持有關決定。但該業主不服向卑詩最高法庭提出司法覆核,主審法官溫特林漢姆(Janet Winteringham)裁定,有關上訴機制對該條例的解釋不合理,有關條例的文本中根本沒有訂明最後限期,故此裁定控方得值,並駁回有關徵收空置稅的決定。

遭溫市徵收空置稅的大宅位於灰角區貝爾蒙特街(Belmont Ave.)4000號路段,該地段風景如畫,可俯瞰Spanish Banks壯闊海景,而拆除前的舊房曾是二戰期間加拿大名將霍夫邁斯特(Bert Hoffmeister)的故居。霍夫邁斯特戰後從商,是林木巨頭MacMillan Bloedel的總裁。

何姓女業主(Yi Ju He,譯音)於2017年繳付24.9萬元空置稅,在翌年聘請承建商將原有舊房屋拆去和建新屋,並於同年8月8日遞交申請開發許可。

何氏於2019年根據一條附例申請豁免物業空置稅,該附例訂明,如果房產處於「正致力竣工而且沒有不必要的拖延」的重建階段,則可豁免有關稅項。但市府官員駁回有關申請,而業主透過空置稅的「上訴機制」,先後向「空屋稅審查官」(Vacancy Tax Review Officer,VTRO)和審查小組(Review Panel)上訴,但也遭到駁回,並解釋稱,業主沒有在納稅年度首6個月內,即2018年7月1日之前申請開發許可以獲得免稅資格。

何氏的論點指,有關附例沒有規定業主提交開發許可申請的具體最後期限,僅訂明在納稅年度內為空置逾6個月的房產提交申請。主審法官溫特林漢姆接納控方說法,裁定審查官和審查小組對有關附例的解釋不合理,因為該附例的文本沒有訂明最後期限,故此駁回他們反對業主申請免稅申請的決定。

何氏的代表律師尼提克曼(Joel Nitikman)接受傳媒訪問時稱,至少目前為止,該宗案件的結論是主審法官認為,如果條例沒有具體訂明規則,當局就不能編造你想要的規則。他稱,有關裁決樹立了先例,讓其他根據現已不存在的7月1日最後期限被駁回免繳空置稅申請的業主,現已可以申請推翻原判。不過,此事尚未有最終決定,因為溫特林漢姆只是將何氏申請發還新審查官重新考慮,而不是裁定該物業符合免稅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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