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做義工索酬案 業主丈夫拒付款受助
【明報專訊】休班警員為觀塘區議員擔任義工,處理租務糾紛時涉向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3人索取共2400元報酬,他否認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昨在觀塘裁判法院續審。業主丈夫作供稱被告向他索取報酬後,他拒絕對方協助,被告曾稱「咁我咪即係白做」,業主丈夫庭上表示「800蚊行賄警察,後果邊個承擔?」
被告陳家霖(37歲)被指去年10月22日向涉案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分別索取800元。業主李佩君的兒子楊永利(音譯)案發時任職遵理學校教師,他供稱對於由警員處理母親的租務糾紛感詫異,他查問下,被告稱是區議員轉介他處理,承認他是警員,並從議員辦事處得知被告是其「義工」、「幫手」。
楊永利續說,母親及後遭被告索取800元,楊認為若被告是警員,付錢即屬犯罪,否則就是騙案,他遂叫母親不再與被告聯絡,以及建議被告不要出席當晚和他們及租客的會面。
「800蚊賄警 後果誰負?」
李佩君丈夫楊志榮(音譯)亦供稱,被告曾茈L給予800元,屆時被告會歸還正本租約。楊回覆說與家人商量過,決定不再需要被告協助,被告稱「咁我咪即係白做」。楊透露兒子畢業於法律系,盤問下他同意在書面供辭沒提及上述對話,又稱兒子工作繁忙及沒相關經驗,因此無找兒子幫忙解決糾紛。
楊志榮認為,無論被告是否以私人時間處理糾紛,都不應收錢,「800蚊行賄警察,後果邊個承擔?」他形容事件「一波三折」,當初沒想過作為警員的被告會索取金錢,他稱不能給予公職人員利益,這做法不恰當,故打算自行處理租務糾紛。案件今續。
【案件編號:KTCC1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