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阻差罪脫 官批3警口供錯處一致 皆沒提被告曾銀包取物 「匪夷所思」
【明報專訊】今年1月一名孕婦在土瓜灣遭警員截查,一度坐在地上,被指阻礙警員,3日後誕下早產嬰。孕婦被控阻礙公職人員,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獲裁定罪脫。裁判官裁決時不接納3名警員的證供,更稱三人的口供紙有一致的錯誤,認為「有點匪夷所思」。另孕婦步出法院時一度激動落淚,「終於天有眼,我等鬫n耐喇呢個判決」,認為裁判官「不偏不倚」,對結果滿意。
被告歎「天有眼」 冀再無同類事
被告劉笑芬(43歲)庭外向記者續稱,今天對她很重要,往後每年這天都會與男嬰慶祝,並希望此事不會再發生於其他孕婦身上。她亦認同警方有濫捕濫告,坦言對警員失望。她又冀警方盡快調查其投訴,「我係解脫驉A但差佬咁樣做洢Y唔琚A想問嚝H炳強點樣回應呢個問題」(見另稿)。
批警一迴避一誇大一欲蓋彌彰
暫委裁判官黃子豪裁決時引用閉路電視片段,稱被告曾從口袋取出銀包,並從中拿出東西給警署警長劉芷芬,劉再交給警員廖逸山。警長黎錦耀則曾與被告對話,並以手指向她。黃官稱,3名警員口供紙均沒提及被告曾取出東西,3人錯誤之處如此一致,有點匪夷所思,相信被告當時從銀包取出之物為身分證。
黃官續說,警署警長劉芷芬的證供屬3警員中相對可接受。但她遭盤問時顯得迴避及沒有正面回答,終不接納其證供。警長黎錦耀則供稱,被告遭鎖上手銬時不斷反抗,黃官稱片段沒看到,指他誇大口供,合理化為被告扣上手銬的行為。且辯方問黎當時是否激動時黎否認;惟片段可見黎曾以手指指向被告並有肢體動作,裁定他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
另警員廖逸山供稱,當時看到被告神情慌張,形[可疑,故上前截停。黃官稱,片段顯示他當時在截查其他人;廖亦說當時以聲控截停被告,其後稱是指示另外兩名警員,黃官對此「摸不蚗Y腦」,批評欲蓋彌彰。
孕婦自招嫌疑 申訟費遭拒
黃官續稱,控方另外兩名市民證人的證供,沒太大證據價值。至於被告證供與片段極為一致,沒有重大矛盾,裁定她為誠實可靠證人。控方亦沒對被告胞姊供辭作重大爭議,故給予絕對比重,裁定被告罪脫。另辯方有訟費申請,但黃官稱被告自招嫌疑,拒絕申請。
【案件編號:KCCC 176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