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地告HKTV mall 指推廣活動侵權
【明報專訊】網購平台HKTV mall去年推出名為「13 Landmarks」活動,以折扣出售多個知名品牌商品,中環置地廣場(the Landmark)所屬公司以其商標被侵權為由,前日入稟高院,指上述行為或令公眾誤以為置地有份參與活動,要求法庭頒令禁止被告的侵權行為,並向被告索償及要求交出侵權宣傳品和活動合作伙伴資料等。
原告為香港置地有限公司,被告為香港電視購物網絡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旗下中環置地廣場是本港知名購物商場,原告自1983年起在置地廣場及其相關業務使用「LANDMARK」商標,另註冊相關商標如「THE LANDMARK」及「The Landmark」等。
指HKTV mall 「13 Landmarks」利用商譽
入稟狀指,被告經營的HKTV mall去年10月推出「13 Landmarks」活動,聲稱平台聚集香港13個頂尖購物商場內近百知名品牌商品並折扣出售,涉及品牌部分在置地廣場內開設業務。被告今年再推出「the Landmarks」及「Beauty Landmark」的平台。
原告指,被告用作推廣的商標與原告相似,或令人誤以為服務由原告提供,被告刻意利用原告為有關商標所建立的良好商譽。原告自去年12月起多次去信被告要求停止侵權行為,但被告沒理會。
【案件編號:HCIP 8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