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促嚴防監控設備淪「罰款工具」
[2021.12.23] 發表
公安部昨下發《關於貫徹實施行政處罰法的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糾正監控設備設置不合理、交通信號不規範等突出問題,嚴防監控設備淪為「罰款工具」。通知要求,嚴禁違法要求當事人承擔或分攤設置電子技術監控設備的費用,嚴禁交由市場主體設置監控設備,並由市場主體直接或者間接收取罰款。又要求全面清理不合理罰款事項,以及與行政處罰法不符的法規文件。內地存在交通罰款撐起地方財政的問題,亦有地方政府、交管部門和企業之間圍繞監控設備形成「利益共同體」。今年佛山一個路口曾被揭「62萬車主違章,總罰款超1.2億元」,被網民謔稱該地為「印鈔機器」。(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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