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部門頒新例禁網上傳教宗教募捐
【明報專訊】由國家宗教事務局、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和國家安全部早前聯合制定的《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周一(20日)發布,《辦法》嚴禁任何組織或個人在網絡上傳教、發布、轉發任何講經及講道內容。
國家網信辦官網消息,《辦法》共5章36條,在總則已開宗明義指出,從事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應當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堅持中國宗教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堅持中國宗教中國化方向,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維護宗教和順、社會和諧、民族和睦。
規定網上提供宗教服務須申請
《辦法》規定,通過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絡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圖片、音視頻等方式提供宗教信息服務,應取得互聯網宗教信息服務許可,申請人須是在中國依法設立的組織,其法人或主要負責人須是中國內地居民。從事網上宗教信息服務,應當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申請。
《辦法》還指出,除取得許可證的宗教機構、團體或場所,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在網上傳教,不得開展宗教教育培訓、發布講經講道內容或者轉發、鏈接相關內容;不得在網上組織開展宗教活動;不得直播或者錄播宗教儀式。同時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在網上以宗教名義開展募捐。《辦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