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敏兒保釋被拒 戴聖經字句黃罩者禁入庭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高等法院法官杜麗冰昨日拒絕民主派「35+初選案」被告吳敏兒的保釋申請,並表示不相信吳保釋外出後不會繼續違反國安法。另外,再有法庭旁聽市民因戴黃色口罩被拒絕入庭。杜官透過保安人員要求一男一女離開法庭,兩人分別戴黃色口罩及穿黃傘標誌的上衣。杜官在庭上解釋,「法庭不容許表達與政治有關的東西。」
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50歲)至今還押逾9個月,她由資深大律師李志喜代表,律政司由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代表。散庭後,被拒保釋的吳敏兒向旁聽者緩緩揮手,哽咽說「出年見,大家都保重」,有人回應說「好好照顧自己」。
旁聽者中,一名男子的黃色口罩印有「唯願公平如大水滾滾,使公義如江河滔滔」等《聖經》經文。法庭小休時,保安人員向男子表示,杜官要求他更換口罩,否則就要離開。男子反駁「M灟曮Y理由,係咪《聖經》字句都唔能夠接受?」,最終他步出法院。
另一名旁聽女子身穿有黃色雨傘圖案的黑色上衣,她說保安人員沒有說明具體理由就要求她離開正庭範圍,她改到延伸位置旁聽。
【案件編號:HCCP 193/21】